中国地热与温泉产业创新战略联盟

国内新闻

国内新闻

国内新闻

陕西渭南:农村地热能供暖每户给予初装费补助2000元

发布时间:2019-11-13 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打印 作者:admin

近日,陕西省渭南市财政局官网发布了《渭南市散煤治理暨“双替代”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从补助政策及标准、资金筹措及清算、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办法》要求对实施“煤改电”“煤改热”“地热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的城中村和农村地区居民用户给予初装费补助2000元。

 

近年来,陕西省地热能产业发展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驱动下,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局面。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发展地热能供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预期性目标,到2020年,地热能供热市场和工程技术体系健全完善,关中区域地热能成为城镇供热的重要方式,建设地热能供热规模化应用试点示范区3-5个,发展地热能供热800万平方米以上。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着重提出,把地热能供热作为应对消减煤炭与城乡居民供暖需求之间矛盾的重要举措,并将地热能供热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在市政工程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价格等方面给予地热能开发利用政策支持,省上统筹现有专项资金,加大引导扶持力度,重点对试点示范项目及增量成本较大技术的普及性支持。

 

此次渭南市财政局发布的《渭南市散煤治理暨“双替代”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是对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发展地热能供热的实施意见》的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办法》指出,对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热”“地热能”“太阳能”的城中村和农村地区居民用户给予初装费补助2000元;对享受“煤改气”“煤改电”初装费补助的用户,每户每个采暖季运行费高于200元的部分最高给予补助800元,运行费补助暂定为2个采暖季。

 

渭南市还确定了资金筹措及清算方式。散煤治理暨“双替代”财政补助资金,市、县财政按照5:5比例分担筹措。市级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办法下达。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自行制定补助资金具体资料审核流程和补助资金拨付办法。

 

《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要求县市区严把资料审核,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加强资金拨付、兑付环节监管,提高资金效益;严格审核程序,做好资料审核公示上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做好绩效自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根据陕西省发布的《关于发展地热能供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要开放城镇供热市场准入,支持地热能开发企业进入城镇供热市场,在实施集中供热特许经营的区域内,新开发建设地热能分布式供热项目,可不受特许经营权的限制。这无疑给地热能相关企业及投资公司拓展了新的市场渠道。



收 藏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