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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哈尔滨市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发布时间:2019-12-25 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打印 作者:admin

     近日,市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哈尔滨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9-2021 年)。根据《方案》,我市清洁取暖的目标为:2020 年,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清洁取暖率分别力争达到 70% 以上、60% 以上和 30% 以上;2021 年,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清洁取暖率分别力争达到 80% 以上、70% 以上和 40% 以上。到 2021 年,哈市燃煤锅炉将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网或替代,电、天然气、生物质、余热取暖也有 “ 指标 ”。
 
  (1)全市清洁取暖面积目前占取暖总面积 23%
 
  据统计,哈市 2018 年取暖总面积 4.17 亿平方米,清洁取暖面积 0.95 亿平方米,占取暖总面积的 23%。目前,哈市城区采用热电联产、大型燃煤锅炉集中供热为主,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分散取暖为补充;县城和城乡结合部采用区域燃煤锅炉房、燃煤散烧为主,采用少量天然气、电取暖等为补充;农村采用燃煤散烧和燃煤掺烧农林生物质燃料为主,少部分采用电力、生物质直燃或成型燃料取暖。
 
  截止到 2018 年,哈尔滨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为 4685 公里,城市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约 3300 公里,占全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的 70%;县(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约 1385 公里,占全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的 30%。
 
  (2)新建与改造同步,保证热源清洁供暖
 
  根据《方案》,哈尔滨市将加快推进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既有热电联产机组和 3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城市城区 10-35 蒸吨(含)、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及农村 10 蒸吨以下燃煤取暖锅炉实施专项整治,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锅炉要优先并网。农村优先选择生物质成型燃料取暖,条件允许时采用电力、地热取暖,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时可采用型煤作为过渡取暖方式。
 
  为提高清洁燃煤取暖面积,我市将优化热电机组运行方式,严格落实 “ 以热定电 ”,全面启动热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扩大热电联产供热面积。加快推进华尔热电相关热电联产项目核准建设,满足南岗 - 太平供热分区内新增 215 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刚性需求。重点对哈投热电厂、捷能热力电站公司等大型热源企业 212 台 35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在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哈尔滨市将重点对黑龙江岁宝热电公司等主热源 66 台 35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锅炉,优先实施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新建热电联产背压机组和热水锅炉均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全部拆除 35 蒸吨以下城市城区 84 台 2400 蒸吨、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 664 台 1200 蒸吨燃煤锅炉。
 
  到 2021 年,全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网或替代,新增清洁燃煤取暖面积力争达到 2.5 亿平方米以上。
 
  (3)推进 “ 气化龙江 ”,在哈尔滨新区实施 “ 清洁能源计划 ”
 
  我市将推动落实 “ 气化龙江 ” 工程,完善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县城天然气管网、储气等基础设施配套,推进阿城、双城和 9 县(市)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方案》,我市将 “ 以气定改 ”,对城市城区部分热网未覆盖的生活小区实施锅炉 “ 煤改气 ”,在工业园区和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宇或建筑群,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其中,在哈尔滨新区实施 “ 清洁能源计划 ”,率先推广应用天然气,新建建筑和新增产业项目不允许使用煤炭作为燃料。
 
  同时,我市将实施 “ 燃煤锅炉淘汰计划 ”,加快淘汰新区 2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户用小煤炉,发展燃气壁挂炉,逐步以天然气供暖为主;实施 “ 天然气管网全覆盖计划 ”,天然气管网建设与新区开发同步推进,研究制定完善天然气管网规划和建设方案,尽快实现新区天然气管网全覆盖。
 
  对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分散用户,鼓励安装燃气壁挂炉代替燃煤炉灶。推进新海都国际温泉旅游城 12 兆瓦、太平国际机场 2.4 兆瓦等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成并网。在依兰县、巴彦县和木兰县建设风水光气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推广实施清洁取暖。
 
  (4)推广新型交易模式,破解电取暖成本较高难题
 
  电网企业根据电供暖新增负荷需求,将做好配套设施的增能扩容和电网接入工作。在学校、办公楼等非连续性供暖场所,以及集中供热管网、燃气管网无法覆盖区域推广使用蓄热式电锅炉、电暖器和电热膜代替燃煤小锅炉取暖,其中农村地区保温条件较好的建筑提倡采用电热膜取暖。
 
  哈尔滨市将积极推广电取暖 “ 用户打捆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 模式,破解电取暖成本较高难题。结合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低谷时期富余风电,开展风电供暖项目试点,配套建设储热调峰设施,积极推进依兰县、方正县等风电供暖项目可行性研究。到 2021 年,全市电取暖面积力争达到 200 万平方米以上。
 
  哈尔滨市还鼓励生物质成型燃料清洁燃烧取暖,着力降低生物质成型燃料使用成本,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成型燃料替代散烧煤。在城区外非居民取暖的独立物业、工业园区、工商业及公共设施中和热力管网、天然气管道无法覆盖以及电网负荷现状不能满足需求的区域,采用中小型生物质燃料锅炉供热。
 
  以双城区为试点,在相关单位优先推广应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物联网一体化智能技术和合同能源管理供热模式。在呼兰、双城、巴彦、宾县、依兰、尚志等所属乡镇,投资兴建一批秸秆制沼气示范项目、秸秆制气发电热电联产取暖示范项目。加快推动宾县长青、木兰东兴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和华润集团五常、呼兰等秸秆沼气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到 2021 年,全市生物质取暖面积力争达到 1600 万平方米以上。
 
  (5)详细勘查、资源调查,鼓励支持地热能、余热取暖
 
  哈尔滨市将详细勘查中深层地热资源特征,研究编制《哈尔滨市地热能利用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地热供暖项目试点示范建设,鼓励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土壤源热泵取暖项目,重点选择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的新建居住小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用地热能取暖。
 
  哈尔滨市将开展余热资源调查,详细论证污水、循环冷却水等余热资源与现有、潜在用户供需负荷,协调解决余热利用项目建设用地,鼓励采用 BOT、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实现污水源热泵或工业余热直接供暖。
 
  在余热方面,重点开发利用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阿城区等区域污水处理厂余热资源,积极推进文昌污水处理厂 294 兆瓦 500 万平方米、龙唐电力 80 兆瓦 120 万平方米等污水源热泵项目建设;应用推广蓝星石化公司为哈投热网提供 100 万平方米工业余热取暖面积的经验技术,充分挖掘电力、石化、医药等领域工业余热资源,推动阿钢公司 91 兆瓦 200 万平方米等工业余热项目建设。到 2021 年,全市余热取暖面积力争达到 1000 万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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